推进实体与数字经济融合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促进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的制度。这不仅是把握科技革命机遇的战略选择,也是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关键路径。
深刻理解促进两者融合的重大意义至关重要。数字技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重塑全球经济,成为推动全球要素资源重组、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力量。因此,必须把实体经济与数字经济的融合置于重要战略位置,释放制造大国与网络大国的叠加效应,拓展经济发展新空间。
融合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核心特征。近年来,我国数字经济发展迅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的增加值已超过12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10%左右。要充分发挥数字经济的特点,持续深化融合,提升产业体系现代化水平。
促进融合,做强实体经济是基础。必须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运用新一代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前瞻布局未来产业,坚定不移地筑牢制造业基础,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进一步完善集群布局,引导各类创新资源向先进制造业集群汇聚,推动集群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提升产业集群的综合竞争力。
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实施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加快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迈进,完善智能制造推进机制,推动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
建立提升优势产业领先地位的体制机制,实施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水平,加快培育具有生态主导力和产业链控制力的世界一流企业。
保持制造业合理比重,优化财税支持政策,健全金融支持机制,完善基金运作监管机制,减轻制造业的税费负担。
大力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适度超前部署信息基础设施,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普及,推动产业模式和企业组织形态的变革,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完善数字经济重点领域基础性制度,促进平台经济创新发展,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建立健全数据基础制度,为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深度融合提供坚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