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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消息,强调检察机关正依法加强民事执行法律监督,保障司法拍卖房屋活动规范有序。司法拍卖作为财产处置的关键环节,直接关乎群众财产权益,但目前存在一些需警惕的问题。
首先,竞买人恶意串通低价竞拍。有竞买人为了低价得手,与其他竞买人私下交易,损害产权人和其他竞买人的权益。例如,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中,饮用水公司与物资公司恶意串通,前者以1217万元起拍价竞得房产,后经检察机关介入,房产重新拍卖以2493万元成交。
其次,被执行人通过虚构租赁关系逃避债务。部分被执行人利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伪造租赁关系阻碍拍卖。比如,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娄某与承租人串通,签订虚假租赁协议,企图继续控制房产。检察机关依法监督并将娄某移送公安机关,最终娄某被追究刑事责任。
再者,税费数额不明确导致争议。有的法院拍卖公告中税费负担表述模糊,导致竞买人事后因高额税费而后悔。例如,某农商支行与建筑公司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中,买受人陈某因需支付800余万元税费而提出异议,最终法院裁定撤销拍卖。
最后,涉案房屋腾退困难影响买受人权益。即便法院有责任腾退房屋,实际操作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例如,谢某竞得房产后,居住人季某宏以年龄大、行动不便为由拒绝搬离。检察机关建议法院采取措施,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
为此,检察机关提醒竞买人要充分了解拍卖流程和风险,理性参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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